网络诈骗案高发 专家建议打击网络犯罪尚需多维度发力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显示,在2016年至2018年间已结案的4.8万余件网络犯罪案件中,有近两成的网络诈骗案件是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引发的。此外,在所有的网络犯罪案件中,网络诈骗案占比接近三分之一。另有数据也显示,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占全部诈骗案件的比例上升趋势明显,2017年为7.67%,2018年猛增至17.61%。同时2018年,微信超过QQ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

网络诈骗形式多样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网络诈骗的手段和类型是非常多的,第一种就是钓鱼网站诈骗,所谓的钓鱼网站就是仿冒一些正规网站、域名、界面等,和正规的网站非常相似,特别是一些金融机构或者一些大的购物平台,骗取用户的信任去登录网站进行交易,然后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特别是用户的账号,进行诈骗。

第二种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就是冒充客服找一些理由进行退费,以手机验证码等方式迷惑,要求用户通过网上或ATM进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诈骗。当用户在某些平台上购物或者购买一些电影票、机票、火车票等之后,犯罪嫌疑人以平台客服的名义联系用户。他们通常会使用改号软件进行改号,所以看起来和官方客服电话相同,这就让用户放松了警惕,但实际上他并不是真正的客服。他能够准确地说出被骗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行为信息,诸如类似你刚刚买了什么样的产品,以及购买的时间等,这也是他们实施诈骗高成功率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些诈骗形式,如通过网络兼职刷单等形式,不通过正规平台而是通过社交软件私下联系,这样用户付款之后就可能被骗。还有的进行虚假宣传,宣称他们有某专利产品,可以帮助用户进行店铺宣传、产品包装等,来骗取用户购买他们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诈骗等。”赵占领律师补充说。


实际上,网络诈骗的形式远不止上述提到的几种,“利用微信、电话等假扮名医骗买保健品、自建交易平台自造行情走势进行诈骗、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等为名诈骗高考学生、冒充单身女性以找对象、交朋友为由索要路费、电话费、疾病救治费,以及编造‘海外要员’回国发放巨款,以有巨额民族资产需要解冻为由吸收会员收取会员费等也都是常见的诈骗形式。”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打击犯罪尚需深入

对于网络诈骗发案率上升、屡打不绝的原因,赵占领律师表示,网络诈骗具有隐蔽性,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借助高科技手段行骗,这给公安机关确定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带来了极大困难,同时在一些落后的地区,缺乏打击网络犯罪的专业力量,也给予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网络诈骗的诸多特征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网络诈骗多使用高科技手段,如使用虚拟IP等,导致诈骗的原始数据难以还原;网络诈骗的团伙不固定,主犯多以他人名义注册账户,实际操作人员亦多为临时工,案件难以固定证据;网络诈骗的对象虚拟化,通过微信、QQ等虚拟工具实施诈骗,被骗用户提供的信息难以溯源追踪,具体犯罪金额也不便确定。加之犯罪设备不断更新迭代,而侦察手段较之略微滞后,诸多原因,使得网络诈骗窥视者总有机可乘,屡禁不止。”李旻律师说。

在李旻律师看来,面对网络犯罪,侦察机关可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建立犯罪预警机制,跟踪犯罪资金流向,以便实现对犯罪全过程的实时掌控;针对跨地域犯罪,加强侦察情报分享,突破地域限制,各机构之间整体联动,以防犯罪分子利用监管漏洞流窜作案;针对高科技类犯罪,侦察部门亦应努力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培养技术人才,以便在发生警情时及时介入,反向追踪。


赵占领律师指出,现阶段公安部门对于网络诈骗等犯罪的处理往往是被动的,大多数情况下是先有被骗用户进行报案,公安机关才介入调查,往往是滞后的。监管部门,对于事前主动防御也难以有所作为,或者说在前端防御可采取的措施还是相对比较有限的,具体的责任还是要落到平台的监管上去,要靠网络平台自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将源头切断。

在防骗方面,用户本身自然也是不能跳出圈外的。李旻律师建议,公民在使用网络时,要增强自我保护与防范意识。对待涉及钱款的对话保持警惕,陌生链接不要轻易点开、不明应用不轻易安装;在网络交友时,注意不要泄露个人信息,尤其是银行卡信息,尽可能不在陌生网站上完成转账等交易行为;在网络求职时,不要有“天上掉馅饼”的念头,如诱使“刷单、刷信誉”等职业,涉及违法违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此外,还可以通过安装手机安全软件,拦截诈骗短信、恶意网址等,做到主动防范网络诈骗。


赵不要有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不要幻想着一夜发财,很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人们这种疏忽、轻信、贪婪的弱点,然后才能够成功地实施这些诈骗行为;保管好自己的网络账号,尤其是涉及网银的账号,里面不要存太多的钱,设置交易限额,将被盗风险降到最低。

“在网络进行交易时,尽量要选择正规的平台,如果不是在大平台交易,一定要保留一些必要的证据,包括交易相关的证据、对方身份相关的证据以及他所宣传的产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介绍等信息等,通过截图等方式保留证据。一旦遇到被骗的情况,最起码有一些基本的证据,可以去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报案或其他的法律途径维权,这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赵占领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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